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验收须知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编辑:何小兵 发布时间:2019-12-12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新形势的决策需求,自2019年起“福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变更为“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闽科计〔2019〕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验收须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处室:省科技厅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咨询电话:0591-87863498,87807332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验收须知

一、验收方式

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方式分为简易验收和会议验收两种方式。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采用简易验收方式:

1.资助经费在10万元以下的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经费使用符合规定,验收材料完整,采用简易验收方式。

2.资助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采纳、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出具相关证明,可以采用简易验收方式。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采用会议验收方式:

1.资助经费在10万元(含)以上的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采用会议验收方式。

2.省科技厅重点关注的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会议验收由省科技厅主持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

二、验收材料

(一)科技报告简报(2000字以内,报告名称与项目名称、报告的研究内容与任务书的研发内容/主要创新点等需逐一对照一致);

(二)科技报告,撰写相关要求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执行;(快捷链接>>:科技报告模板 、 科技报告撰写指导手册)

(三)专家咨询意见(科技厅要求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三人,签名需要专家在纸质上亲自手签,不可截图电子签打印,格式见附件1)及采纳说明(主要内容为是否有采纳专家意见,针对专家意见研究报告作了哪些修改和完善等);

(四)发表的论文(论文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标注项目编号,英文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如SCI/EI收录的)和简要翻译)、成果采纳证明等成果;

(五)经费总决算表原件。

三、验收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到期前一个月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到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到省科技厅。

(二)省科技厅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授予验收号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打印胶装纸质验收材料(范本见附件2,封面加盖所在学院公章)2份寄送到省科技厅;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退回项目负责人进行修改。

(三)验收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系统,通过系统打印纸质《验收表》一式5份(项目验收 -已审 验收申请书 - 操作栏里点打印按钮),加盖承担单位(所在学院)公章后寄送到省科技厅规划与政策处。

四、验收结论

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和“验收不通过”,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合格:提供的验收材料齐全,数据真实,经费使用合理,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二)验收基本合格:基本完成预定的任务指标、项目经费使用基本合理。

(三)验收不通过:未完成预定的任务指标;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财务违规问题;实施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如提供的研究数据、验收资料不真实。

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未尽事宜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专家意见咨询须知

2.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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