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5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科研人员于3月31日前力争完成80%存量专利建档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的原则,坚持“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盘活存量和做优增量两方面发力,在与企业有效对接的基础上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
力争 2024 年底前,实现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2025 年底前,加速转化一批高价值专利,加快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造和运用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明显提高,努力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任务内容
1.校科研处切实履行存量专利盘点和转化运用的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对我校存量专利全面梳理盘点,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产出和布局更多高价值专利,完善制度机制,做优专利增量。校科研处管理高校学院管理员负责为各学院开通学院管理员账号,对本校截止目前授权的所有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
2.学院管理员为学院科研人员开通发明人账号,协助学校引导本学院科研人员对存量的专利进行建档工作,并对本学院的存量专利进行盘点。
3.科研人员可根据学院分配发明人账号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对本人目前授权的存量专利信息补充完整,并做好专利建档工作。
4.高校盘点方式主要采取发明人自评、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评价等方式,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因素,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在综合服务平台上,按照转让、许可、自行应用或产业化等不同方式标注转化意愿并登记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同时发明人要对已实施专利的情况进行标注。
三、实施方案
1.请各学院继续做好“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习培训工作。
2.发明人做好专利盘活信息建档工作
各学院的管理员建立发明人账号。引导学院科研人员学习“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或发明人指导视频进行学习),及时跟踪专利发明人信息建档进展,学院务必要督促发明人于3月31日前完成本人存量专利80%的建档工作,以免届时受到上级部门责任追究,影响学校声誉。
四、专利建档
(一)建档数据: 建档数据主要分为三部分:1.大数据推送、2.简单勾选、3.用户自评
建档规则:
(1)针对失效专利、已转让专利(所属院校中以“-”展示)不支持建档操作;
(2)针对共有专利,仅支持为第一权利人的高校进行建档操作;其余权利人只能查看,且所属院校中以“--”展示;
(3)建档的基本原则:同一条专利数据不支持多人维护,当有人编辑建档后则该专利数据的维护权限归该人员所有(即谁先建档谁维护原则)。
(二)组合专利建档: 在单条专利建档基础上还可以点击“选择组合专利”,添加您需要的专利技术,调整组合专利,填写“组合专利名称”、“组合专利描述”等信息。
组合专利建档规则:
(1)单条专利无论是否建档,组合专利仍可自由组合建档。
(2)无论单条专利是否由本人建档,发明人、分校学院管理员、分校管理员学院管理员、高校管理员都可以在自己可见的数据范围内,选择多条数据组合专利建档。
联系人: 方老师,联系电话: 6185067
附件:1.国知发运字〔2024〕5号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2. 集美大学专利盘活行动方案
集美大学科研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