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市自然基金包干制项目经费划拨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编辑:何小兵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人次:
 

各有关学院:

根据《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4号)和《集美大学“包干制”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2022年制定)》(集大科〔2022〕5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厦门市自然基金(面上/青年)项目经费使用采用包干制,绩效支出的提取比例由项目负责人自主申请确定,原则上不超出项目总经费的25%,其中对于数学等理论研究的不能超出项目总经费的35%,另外管理费为项目总经费的5%。为了推进做好立项包干经费划拨工作,现请各有关学院通知2023年获批的厦门市自然基金相关项目负责人于1月10日前做好以下工作:

1.填报提交纸质版包干承诺书(1份)、绩效预算划拨申请书(3份),签章好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汇总报送科研处,格式见附件。

2.绩效预算设置及申请扫描件上传。项目负责人登录i集大的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科研系统)进行绩效预算设置,操作步骤:“科研项目”-“找到获批的23年市自然基金项目”-“办理业务”-“留校预算变更”-“设定好变更量(减少直接经费、增加绩效),使最终绩效额度与实际申请额的一致,上传已签字、盖学院章的绩效支出划拨申请书扫描pdf,变更原因填:绩效预算申请”,提交学院科研院长审核。同时,在【腾讯文档】里进行备案登记23年市自然基金包干制项目绩效比例,网址为(https://docs.qq.com/form/page/DREVNYmpSZVlEWXZq)。

联系电话:6180464

集美大学科研处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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