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纵向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工作,现将截止2024年2月29日前到期应结题的①我校主持的国家、省部、市厅级项目②我校主持的其他纵向项目③教育厅中青年教师项目④科技特派员项目⑤子课题(见附件)予以发布。请各相关学院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结题和验收要求,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学院做好审核工作。对于预算执行率低于70%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若因客观原因,项目需要延期,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结束时间之前提出申请。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前2个月,省科技厅项目提前3个月,厦门市科技项目提前1个月,延期只能申请一次。
往年已结题或验收的项目纸质材料未提交的,请于9月28日之前提交完整的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一份)至科研处1615室。
项目结题材料的相关要求请查看科研处网页(办事指南-纵向项目管理-项目验收流程)。科技特派员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交工作总结线上结题。
如清单有误,请联系我们。联系人:熊艳 6180464。
科研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