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科技类校级项目(科研启动金、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等)清理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编辑:梁小挥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人次: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3年校级项目的清理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项目范围:科研系统中登记的今年到期以及往年到期尚未办理结题的所有校级项目,包含科研启动金、国家基金培育项目、李尚大学科基金、预研基金、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等。详见《2023年12月31日到期应结题的校基金项目清单》

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已到期校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如因项目负责人退休、离职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结题手续的,由学院开具情况说明,给出处理意见。

三、2022年11月出台的《集美大学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规定“科研启动经费项目执行期满后1 个月内须按时办理结题手续,不可延期”且“结余经费在结题当年11 月底由财务处统一收回”。另外国家基金培育项目也将严格执行到期冻结收回结余资金的管理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含历史遗留未结题项目)注意资金使用进度,并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对于到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予以终止并计入项目负责人个人的科研诚信档案。

四、结题申请采取线上形式办理,审核通过后学院统一收集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科研处存档。

流程:登陆I集大-科研系统- 科研项目-校级,在列表项目右侧“操作”栏点击“办理业务”-“结项”-“申请”,在“结项报告”栏上传“结题报告、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表及相关成果“,点击“提交”,学院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科研处进行最终审核。

五、办理时间:科研处将于9月-10月进行集中审核。

六、联系电话:6180464

科研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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