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结合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狠抓落实举措,在全校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提高站位,加强谋划。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童建福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各项任务落实;做到深学细悟,在实践中强化运用,不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召开支部会议、部门工作例会、校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等,组织集体学习《条例》,认真抓好学习贯彻。
突出重点,强化效果。针对高校监察对象类别较多的特点,对全校监察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统计,将全校各单位分为机关部处、学院、教辅单位、其他机构等类别,分别明确列出监察对象的范围,在细致了解教职工个人情况的基础上,经各单位核对,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审核,形成全校监察对象名单。各二级单位对全校所有监察对象加强《条例》的宣讲教育,做到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宣传解读,邀请厦门市委党校专家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积极发挥二级纪委作用,及时向各二级学院师生传达学习《条例》;编印《清风》电子期刊,对《条例》进行解读;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下载《3分钟快速了解监察法实施条例》短视频在校区电梯、电子屏等视频媒介进行循坏播放;运用校园网、校园宣传栏等载体,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法制学习氛围。
下一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一体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文/图:纪委(监察专员办)/编辑:宣传部)